关于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推进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案件管理队伍素质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并通过业务竞赛、选拔赛等形式,积极做好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各省级检察院共推荐出99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国竞赛。
5月27日至31日,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在广西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特邀5名全国人大代表现场观摩,邀请法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经过初赛、决赛“两个阶段”,综合业务知识考试、业务数据分析测试、案件质量评查测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制作汇报答辩PPT和现场汇报答辩“五个环节”的角逐,张海霞等10位选手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吕春苗等40位选手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5个单位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希望获奖人员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各级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和全体案件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检党组的要求,以此次竞赛为契机,以获奖选手和单位为榜样,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努力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案件管理队伍;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案件管理部门在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中的枢纽作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推动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服务科学决策上创造新业绩,以高质效的案件管理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