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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5-24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面对司法改革考验,检察干警找准定位,咬定青山,较好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宁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8年基本工作情况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3件699人,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审查批准逮捕398件517人,不捕122件17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51件1214人,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9.4%,人数同比增长51.8%,其中决定起诉559件1118人,不起诉24件28人,无错捕错诉案件。自三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15件46人。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共计1316决定逮捕811人,取保候审5件5人,提起公诉1215人,开庭审理6件6人。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虚假诉讼案件18件提请抗诉3件,向区法院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提出采纳检察建议1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向区法院起诉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8件受理分流民行申诉信访案件13件受理分流其它申诉信访案件22件。

2018年,我院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行政管理及检务保障工作均实现预定目标。

、主要检察工作成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办理多起重大敏感案件尤其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后果严重的农机诈骗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主。在办理浩源液化气管道爆炸案中我院专门成立“704专案组”。该案经过持续3天的庭审,公诉人对阵13名被告人和26名辩护人,成功公诉针对校园环境安全,我院未检办走进全区各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9月,我院在省院组织的未检业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12月4日宪法日,我院4名正副检察长走出院门走进校门,为千余名中小学生作法讲座。

坚持服务大局,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对象制定脱贫计划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开展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立足检察建议,聚焦环保督查以公益诉讼为重点,着重开展了整治“小砖窑”、草原、林地、耕地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以监督为手段,以治理为目的,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治理破坏环境问题,为有效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推进扫黑除恶纵深发展

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精准发力。为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我院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推进、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总结汇报等日常事务工作。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通报机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工作办法》《关于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快速报告机制》以及涉黑涉恶案件统计台账等相关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专项斗争中,检察干警积极参加市政法委组织的扫黑除恶法制宣传等多场活动,以普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向群众发放《松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册》及配套笔记本,张贴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

——补齐短板、突破难点,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今年,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书面监督纠正违法28件(次),同比增长60%。立足“抓早、抓准”的工作思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问题进行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监督撤案35件。综合运用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对法院个案庭审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全、判决量刑偏轻等违法问题,及时提出口头纠正。对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通过刑事抗诉及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注重发现扰乱正常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虚假诉讼案件,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创新机制、深化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繁简分流”工作自去年6月份开始探索,与公安、法院、司法有效衔接、统一联动,现已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办案机制,出台了《简类案件实施细则》。对于繁类案件,主动向前延伸检察职能,与侦查机关沟通,及时提前介入。对于简类案件,办理期限平均缩短了20天。审查起诉平均周期7天以内,最长不超过15天。尤其在我区一度多发的农机诈骗类案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办案模式,统一证据标准,快速办理、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繁简分流”的作法,被市院推荐参加全省“十大品牌创建”评选。

作为本省“捕诉资源整合”工作的试点院,我们已进行了三年的探索,如今谁批捕、谁起诉的工作模式正式建立,平稳运行,体现出提高办案效率、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和更加注重保障辩护权益的优势。

——强化责任、勇于担当,检察队伍在实战中获得锤炼

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创品牌、出亮点的工作切实投入力量,抓实抓好。一是以高学历教育为重点,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与相关大学的协调,推荐符合条件的年轻检察干警参加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大幅度提高干警的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二是以培养优秀公诉人为重点,强化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文书评比等,在强化训练上下功夫。三是以培养优秀模范典型为重点,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形成强大的团队优势。

党组还紧紧聚焦疫苗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反“四风”、破“五弊”,大力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使干警在心理和工作压力异常突出的情况下,保持了良好的工作状态。

2018年,检察工作整体平稳,主要检察业务有所发展。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高;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不平衡;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纪律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贯彻上级政法机关要求,按照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的思路,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效果,抓改革重规则,抓问题解难题

一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主动、扎实有效的工作,高质量完成专项斗争任务。以快捕快诉为抓手,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能;坚持从重从快与严格依法相结合,牢守法治底线,突出打击重点;以强化监督为支点,积极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的沟通,着力形成打击合力。

二要切实承担起检察业务工作突出抓好批捕、起诉工作。坚持以精品意识为引领,全面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抓住宪法定位,回归监督属性凸显的契机,全面提升监督水平,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审判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纠防冤假错案机制,突出审前主导地位,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升民行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水平。

三要权责明确,持续推进检察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牢牢把握“放权必须到位、责任必须承担、流程必须监控、错案必须追究”的原则,对员额检察官实行严格管理,完善员额检察官、辅助和行政岗位人员责权清单。全面落实员额退出、增补和惩戒机制。坚持定期考核,强化案管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在转型发展中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担当主责、抓住主业、顺应主流,坚持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相结合,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零容忍”。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刑事诉讼法》加大培训力度做到深刻理解、准确运用。对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监察机关办理案件衔接等内容准确把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针对检察职能和队伍结构的变化,探索队伍管理新模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高效发挥队伍力量。坚守宪法定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工作信心,积极顺应改革发展要求,着力加强法律赋予的各项监督职责,突破监督重点。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区检察院将在新时代奋力前行,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履职尽责,为宁江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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